第2类被保险人(40岁以上65岁以下)
更新日期:2024 年 5 月 24 日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分为65周岁以上(一类参保人员)和40岁以上至64周岁之间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二类参保人员)。第 2 类被保险人因老年疾病(特定疾病)被认定为需要长期护理(支援)时,可以接受护理服务。详情请参阅下面的传单。
关于护理保险制度(40岁以上)[厚生劳动省](PDF:1,2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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