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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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5383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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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設置工廠的人士,或已經設置工廠的人士,如果要更改作業方法或機械,根據東京都民健康與安全保障環境條例(以下稱為「環境保障條例」),需要申請工廠的許可(變更)。
此外,在設置工廠時,請事先確認是否符合建築基準法所規定的用途區域的行業及作業面積等限制等其他法令。

工廠

(工廠的定義在此頁面末尾)

認可申請程序的流程

插圖:認可申請手續的流程圖

認可申請書所需文件

  1. 「工廠設置(變更)認可申請書」第7號樣式其1,其2
  2. 第7號樣式附錄1、2、3
  3. 第7號樣式別紙2至7(根據設施類型・作業方法製作)
  4. 附錄目錄
  5. 指引圖(100公尺內附近見圖)
  6. 場地・建築物配置圖(鄰近關係圖)
  7. 各層平面圖(設施配置圖)
  8. 立面圖(北・東・南・西)
  9. 作業流程
  10. 設置機械的結構圖(目錄等)
  11. 租賃契約書(僅限於事業場所租賃)
  12. 產業廢棄物處理委託契約書

此外,根據工廠的類型,可能需要附加文件。

認可申請書的製作方法

  • 在製作時,請使用圓珠筆或鋼筆書寫。
  • 申請書請準備正本及副本各2份。副本可以使用複寫紙。副本將在工廠認可書發放時一併歸還。
  • 請參考範例填寫及製作申請書的要領。

註解:關於各種申請文件,因廢止蓋章,若內容有誤,請使用雙線等進行更正。

手續費

  1. 工廠設置的情況
    • 工作場所的總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下:每件8700日圓
    • 工作場所的總面積超過500平方公尺且不超過1000平方公尺:每件14,200日圓
    • 工作場所的總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每件20,200日元
  2. 工廠變更的情況下,每件7,600元

來申請認可時

請事先聯絡市政府負責人,工廠代表或負責人請來到市政府辦公室。
註釋:申請書的副本將於日後歸還。審查結束後,請申請者再次來到市政府辦公室,將進行歸還。

記載範例

表格

東京都環境保護條例所需的土壤污染相關申報表格

您可以從附加檔案下載以下東京都環境保護條例第116條所需的申請表第30至33號之2。

工廠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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