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設施的申報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5382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根據噪音管制法和振動管制法,設置或變更特定設施需要事先申報。

特定設施

特定設施是指在工廠或事業場所等設置的設施中,會產生顯著噪音和振動的設施,並由政令規定。

(特定設施的種類在此頁面末尾)

設置程序的流程

插圖:業者 1.計畫(申報文件製作)、2.申報(30天後)、3.工程開工、4.工程完成、5.開始營運。稻城市 1.受理申報、2.文件審查(發放受理書)、3.完成檢查。

申請所需文件

  1. 「特定設施設置申請書」樣式第1
  2. 噪音與振動防止的方法
  3. 附錄目錄
  4. 指引圖(50米內附近見圖)
  5. 場地・建築物配置圖(鄰近關係圖)
  6. 平面圖(設施配置圖)
  7. 立面圖
  8. 設備結構圖(機械目錄等)

申請書的製作方法

  • 在製作時,請使用圓珠筆或鋼筆書寫。
  • 請準備兩份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副本可以使用複寫紙。
  • 請參考範例填寫和製作申請書。
  • 在同時提交噪音管制法和振動管制法的情況下,可以省略振動管制法的申報圖面[4到7]。

註解:關於各種申請文件,因廢止蓋章,若內容有誤,請使用雙線等進行更正。

關於提交和退回申請書的注意事項

  • 請事先聯絡市政府負責人,並由設施設置者或負責人來到市政府。
  • 報告書的副本原則上在完成檢查後交付。

記載範例

表格

特定設施的定義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電話號碼:042-378-2111 傳真號碼:042-377-4781
稻城市 都市環境建設部 生活環境科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