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介紹一下國民年金死亡一次性補助金的情況。
更新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作為第1號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36個月以上(包括轉為部分免除的月數)的人在未領取老年基礎年金或殘疾基礎年金的情況下死亡,其遺屬如遺屬沒有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發給與死者同住的遺屬。
可領取福利及排名的倖存者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孫子女 (5)祖父母 (6)兄弟姐妹
必要的東西
如申索人與死者來自同一家庭
(1) 戶籍副本 ・申請人與死者為同一戶籍時 ⇒ 申請人的戶籍副本(死亡日以後發行,與死者的關係)
・請求者與死者不同的戶籍時 ⇒ 請求者的戶籍副本和死者的戶籍副本等的組合。
(2) 申請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請人及家庭所有成員的詳細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戶主”、“關係”、“變更”事項)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證(死亡日期、住所和關係)
(4) 申請者的存摺(儲蓄) (5) 基本年金號碼通知/死者年金簿 (6) 申請者的本人證明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證等)
注:第(2)、(3)項可通過填寫申請人主號省略。
如果索賠人與死者在不同的家庭
(1) 戶籍副本 ・申請人與死者為同一戶籍時 ⇒ 申請人的戶籍副本(死亡日以後發行,與死者的關係)
・請求者與死者不同的戶籍時 ⇒ 請求者的戶籍副本和死者的戶籍副本等的組合。
(2) 申請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請人及家庭所有成員的詳細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戶主”、“關係”、“變更”事項)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證(死亡日期、住所和關係)
(4) 申請者的存款(儲蓄)存摺 (5) 基本年金號碼通知書/死者年金手冊 (6) 需要維持生計/身份證明(第三方證明或證明生計身份關係的文件) )
(7) 委託人的本人證明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
注:第(2)、(3)項可通過填寫申請人主號省略。
程序地點
府中年金事務所或市政府保險年金課
處方
自死亡之日起 2 年後不能提出索賠。
可領取福利及排名的倖存者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孫子女 5.祖父母 6.兄弟姐妹
聯絡資訊
保險年金課 電話 042-378-2111 分機 142、143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遞區號 183-8505
地址:府中市町2-12-2
電話 042-361-1011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保險年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