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告訴我國民年金的福利。
更新時間:2022 年 4 月 1 日
全民共同的基本養老金
(一)養老基本養老金
繳納保費10年以上(含免繳期)的人,65歲時可領取。此外,如果您願意,您可以提出 60 歲至 65 歲以下的延期付款請求以及 66 歲之後的延期付款請求。
(二)殘疾基礎年金
如果您未滿 65 歲並且因疾病或受傷而有殘餘殘疾,如果您的殘疾在您第一次體格檢查一年半後的第二天被認定為 1 級或 2 級(殘疾認定日期),您可以領取補助金).
(3) 加入遺屬基本年金的人或老人死亡時有未滿 18 歲(或 20 歲以下的 1 級或 2 級殘疾)子女的配偶 -年齡基本養老金,或 18 歲以下的兒童(或 20 歲以下患有 1 級或 2 級殘疾的兒童)可以獲得福利。
注意:如果要求(2)或(3),則需要以下付款要求之一。
1. 首次體檢日或死亡前一日至首次體檢日前一個月的保險期間(含免保期)三分之二以上的保險期間或死亡日期。
2.首次體檢日期或死亡日期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的,最近一年至首次體檢日期或死亡日期前兩個月內無拖欠期在第一次體檢日期或死亡日期的前一天。
國民年金獨立給付
(1)作為寡婦年金第1類被保險人,丈夫繳納保險費10年以上(含免繳、緩繳、學生繳費特別期間)且未領取過老年基礎年金或殘疾基礎年金養老金已經死亡。丈夫去世時結婚10年或以上的妻子從60歲到65歲,丈夫本應從妻子那裡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3/4,您可以領取福利金,直到
(2) 作為第 1 號被保險人繳納保險費 36 個月以上(包括產前產後免除期)的人,在未領取老齡或傷殘基礎年金的情況下死亡時,一起可以收到。
注意:您不能同時收到 (1) 和 (2)。
聯繫信息
保險年金課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2、143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政編碼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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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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