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一下国民年金死亡一次性补助金的情况。
更新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作为第一类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满36个月(含部分免除月数)的人,未领取养老金或伤残基础年金而死亡,其遗属家属 如果您无法领取遗属基本养老金,该福利将支付给与死者共同生活的遗属。
有资格获得福利的幸存者和军衔
(1) 配偶 (2) 子女 (3) 父母 (4) 孙子女 (5) 祖父母 (6) 兄弟姐妹
必要的东西
如果索赔人与死者来自同一家庭
(1) 户籍复印件 - 申请人与死者为同一户籍的情况下 ⇒ 申请人的户籍复印件(死亡日期后发行,显示与死者的关系)
・索赔人与死者有不同的户籍时⇒“索赔人的户籍”和“死者的除名”的组合(日期在死亡日期之后的表明两者之间关系的文件)
(2) 申请人的在留卡(死亡之日后签发,包含申请人及其所有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包括“经常住所”、“户主”、“关系”和“变更”) “) 事物)
(3)死者的居住证明(死亡日期后签发,显示住所和关系)
(4) 申请人的存款(储蓄)存折 (5) 死者的基本养老金号码通知书、年金手册 (6) 申请人的本人确认材料(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
注:通过输入索赔人的矿号,您可以省略步骤(2)和(3)的提交。
如果索赔人与死者居住在不同的家庭
(1) 户籍复印件 - 申请人与死者为同一户籍的情况下 ⇒ 申请人的户籍复印件(死亡日期后发行,显示与死者的关系)
・索赔人与死者有不同的户籍时⇒“索赔人的户籍”和“死者的除名”的组合(日期在死亡日期之后的表明两者之间关系的文件)
(2) 申请人的在留卡(死亡之日后签发,包含申请人及其所有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包括“经常住所”、“户主”、“关系”和“变更”) “) 事物)
(3)死者的居住证明(死亡日期后签发,显示住所和关系)
(4)申请人的存款(储蓄)存折(5)死者基本养老金号码通知书/养老金手册(6)生活维持证明/身份证明(需要第三人证明或证明相同生活关系的文件)
(7) 请求者的身份验证文件(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
注:通过输入索赔人的矿号,您可以省略步骤(2)和(3)的提交。
手术地点
府中年金事务所或市政府保险年金课
诉讼时效
自死亡之日起两年后不能提出索赔。
有资格获得福利的幸存者和军衔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孙子女 5.祖父母 6.兄弟姐妹
联系方式
保险年金课 电话 042-378-2111 分机 142、143
府中年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电话 042-361-1011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