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时期
双方同意离婚
通知后生效
在司法离婚时
自判决之日起10日内
通知地点
1 夫妻永久住所地市政府
2 丈夫或妻子所在的市区町村
记者
双方同意离婚
2方
在司法离婚时
在法庭上被起诉的人
申报所需物品
- 离婚通知书(如果协议离婚,则需要两名成年证人)
-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提交通知者的身份证明文件
- 个人编号卡(仅限持有该卡并希望变更信息的人。也可作为本人确认材料。)
- 住民基本台帐卡(仅限持有卡并希望变更信息的人。兼作身份证明文件。)
- 在通过调解离婚的情况下,调解记录的核证副本
- 在由仲裁人离婚的情况下,仲裁人的核证副本和确认证书
- 如果通过和解离婚,则提供和解记录的核证副本
- 在承认离婚的情况下,承认记录的核证副本
- 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判决书的核证副本和最终证明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放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备注:节假日上午8:30至11:45和下午1:00至5:00增加。
节假日开放日和市政府夜间值班室只受理“保管”。
注:支行不受理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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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