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时期
自愿认知
通知后生效
司法承认时
自判决之日起10日内
通知地点
- 承认父亲永久住所的市政办公室
- 承认孩子合法住所的市政办公室
- 申报人所在地的市役所
注意:在胎儿确认的情况下,通知只能在母亲永久住所的市政办公室进行。
记者
自愿认知
感知人
司法承认时
在法庭上被起诉的人
申报所需物品
- 认可通知
- 自愿承认的情况下,提供举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如果获得法院认可,需提供经过认证的审判副本和最终证书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放代理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注:节假日开放代理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增加。
节假日开放日和市政府夜间值班室只受理“保管”。
注:支行不受理户口申报。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