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通知
更新日期:2024 年 3 月 1 日
时期
通知后生效
通知地点
- 申报人现住所地市政府
- 申报人新登记住所地市办事处
- 申报人所在地的市役所
记者
户主及配偶(已故者为未亡配偶)
注意:如果户主和配偶均已死亡,则不能提交户口迁移通知书。
申报所需物品
1 转让通知表
有关转移通知的注意事项,请参阅下面的 PDF 文件。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放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备注:节假日上午8:30至11:45和下午1:00至5:00增加。
节假日开放日和市政府夜间值班室只受理“保管”。
注:支行不受理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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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科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