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产登记
期间
在死产之日起7天内
注意:在怀孕4个月以下的情况下,死产无需申报。
申报地点
- 死产的地方的市区町村役所
- 申报人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所
申报人
- 父或母
- 法定代理人
- 同居者
- 医生
- 助产士
- 其他的见证人
申报所需的材料
死产报告书(需要医生或助产士的证明)
可办理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
- 备注:休息日开庙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上午11时45分,下午1时至下午5时
- 在上述时间以外的时间段,将在市政府值班室接待。
- 在假日开庁日及市政府值班室受理的情况下,仅限于“寄存”。
- 备注:办事处不受理与户籍相关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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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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