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登记
期间
从得知死亡之日起计算7天以内
申报地点
- 死亡者的户籍所在地市区町村役所
- 死亡地点的市区町村役所
- 申报人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所
申报人
- 同居的亲属
- 不住在一起的亲属
- 同居者
- 房东
- 地主
- 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人
申报所需的材料
死亡登记申请书(需要医生的诊断书)
关于火葬许可证的发放
在收到死亡报告后,将发放火葬许可证。
我们会在窗口询问您使用哪个火葬场,请提前准备好相关信息。
可办理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
- 备注:休息日开庙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上午11时45分,下午1时至下午5时
- 在上述时间以外的时间段,将在市政府值班室接待。
- 在假日开庁日及市政府值班室受理的情况下,仅限于“寄存”。
- 备注:办事处不受理与户籍相关的申报。
其他主要手续
除了死亡登记外,可能还需要进行以下主要手续。
所需的手续因个人而异,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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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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