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不动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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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1680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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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由于地价下跌,土地的评估价值在下降,但税额却在上升,这是为什么呢?

回答

在1994年度之前的不动产税土地的评估水平因市町村而异,评估水平远低于地价公示价格。为此,在1994年度进行了制度改革,统一将评估额定为地价公示价格的70%左右。
然而,将这一修正后的“评估额”(=本来的税负计算基础数字)与实际的税负计算基准“课税标准额”结合时,纳税人的税负会急剧增加,因此每年逐步提高课税标准额,逐渐使评估额接近的机制被称为“负担调整措施”,至今仍在实施。
因此,无论地价的动向如何,并不是所有土地的税额都在上升,而是只有评估额与课税标准额之间存在差异的土地税额才会逐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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