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不动产税)
问题不动产税・城市规划税的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回答
根据稻城市市级税收条例第67条的规定,第1期的缴纳期限为5月31日,第2期的缴纳期限为7月31日,第3期的缴纳期限为12月25日,第4期的缴纳期限为次年的2月底。不过,可能会有与此不同的缴纳期限,请务必确认每年发送的纳税通知书。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0-7055
稲城市 市民部 税务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