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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者住院时的费用负担。

更新日期:2020 年 2 月 7 日

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住院时的费用负担如下。
详情请参阅以下相关页面。

  • 医疗费用负担

健康保险金额的30%。但义务教育前儿童按20%负担,70岁以上老年人按老年人领取卡上注明的比例负担。
除了保险之外,您可能还需要支付自己的费用(文件费、加床费等)。您自己的费用不符合高额医疗费用的资格。
高额医疗费用<br id="5"/>如果您的自付费用在当月内变得较高,如果您申请并获得批准,您的自付费用将超过金额(根据您的年龄和收入而有所不同)。剩余的金额将作为高额医疗费用支付。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在接受治疗后约三个月后,将向户主发送高额医疗申请表。
最高限额申请证明书等<br id="10"/>如果每月的医疗费用较高,可以在医疗机构的窗口出示最高限额申请书等。但是,向每个医疗机构支付的金额将达到每个家庭的最高自付金额。
此外,如果存在未缴纳的保险税,则可能无法签发限额申请证明。

参保人住院期间的膳食自付额将按标准支付。标准费用为每餐460日元。对于住民税非课税家庭,可通过事前申请减少缴费标准金额。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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