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国民健康保险的被保险者住院时的费用负担。
更新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的住院费用负担如下。
详情请参阅以下相关页面。
- 医疗费
健康保险覆盖率的30%。但未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按20%缴纳,70岁以上的按老年人受益证上注明的比例缴纳。
除了保险之外,您可能还需要支付自己的费用(文件费、床位费等)。高额医疗福利不涵盖自付费用。
→高额医疗费用<br id="5"/>当月内医疗费用自付额较高时,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自付金额(取决于年龄和收入)将超出的金额将作为高额医疗补助金支付。
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我们将在接受治疗后三个月左右向户主寄送高额医疗费申请表。
→上限金额资格证明书等<br id="10"/>如果在医疗机构的窗口出示该证明书,每月的医疗费用会很高。但是,每次医疗需要支付的金额机构将达到每个家庭的自费限额。
另外,如果存在未缴纳的保险税,则可能无法签发上限申请证明。
住院期间的餐费,由被保险人承担标准费用。标准负担是每餐460日元。如果是住民税非课税家庭,提前申请的话,可以减轻标准负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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