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月就70岁了,去医疗机构会不会减少copayment?
更新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从您 70 岁生日的次月起(如果 1 日是您的生日,则为您的出生月份),根据您的收入,您在医疗机构窗口支付的共付额比例为 20% 或 30%和上一年的出生日期。这将是百分比之一。
年满 70 岁的人将发行记载自付比例的《高龄者受益人证明书》。从次月起,请在医疗机关的窗口出示保险证和高龄者受益人证明书。
另外,住民税非课税家庭可以在医疗机构窗口申请“最高额/标准自付额减免申请书”,并以最高额度为限。此外,如有未缴纳的保险税,则可能无法签发《最高限额申请证明书/减缴标准证明书》。
70 岁以上的居民税课税收入(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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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145万日元 | 1,450,000日元以上 |
20% | 30% |
注:即使符合 30% 的共付额,如果 70 岁以上的国民健康保险加入者的总收入两人或两人以上不足 520 万日元,或一人不足 383 万日元,您可以申请。这将产生 20%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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