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期間
申報後生效
申報地點
- 配偶者的戶籍所在地市區町村役所
- 配偶者所在地的市區町村役所
申報人
打算結婚的兩位當事者
申報所需的物品
- 婚姻登記表(需要2位成年證人)
- 申報來的人的本人確認文件
注意:外國籍的人結婚時,所需的文件會因個別情況而異,請聯繫戶籍科以獲取更多資訊。 - 個人號碼卡(僅限持有卡片並需要變更記載事項者。可作為本人確認文件。)
- 居民基本登記卡(僅限持卡者及需變更登記事項者。可作為身份確認文件。)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 備註:假日開放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上午11時45分,下午1時至下午5時
- 在上述以外的時間段,將在市政府值班室接受申請。
- 假日開放日及市政府值班室受理的情況下僅限於「保管」。
- 備註:分所不接受有關戶籍的申報。
原始婚姻登記的通知
祝福即將結婚的兩位,特別製作了原創的婚姻登記表,以便成為一生的美好回憶。
為了能夠作為婚姻的記錄妥善保存,婚姻登記表附有收納底板。
每份售價1,200元。
婚姻登記特別受理證明書的通知
在提交婚姻登記後,根據希望如希望在婚禮等場合使用或想要留作紀念的物品,我們發行如下鏈接所示的婚姻登記特別受理證明書(B4尺寸・每份1,400日圓)。
也有稻城市原創設計的婚姻登記特別受理證明書。
另外,一般用作證明書的婚姻登記受理證明書每份350日圓。
注意:製作需要約2週的時間。請再次來到市政府,並在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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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市民事務部 市民課
〒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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