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路等的邊界確定申請書
界線確定是指明確稻城市管理的道路和水路等稻城市所管市有地與相鄰土地的官民界線。
如果想要申請界線確定,土地的所有者必須是登記在土地登記簿上的人。然而,若符合以下各項情況,則各項所定的人將成為申請者。
- 如果申請的土地是共有地,則需要所有共有者的同意。
- 當土地所有者為法人時,如果該法人解散或破產等,則應由清算人或管理人等處理,對於特殊法人,則依法律、章程、捐贈行為的規定進行。
- 如果土地所有者已去世,則視為所有繼承人。然而,如果在遺產分割協議書等中已確定繼承人,則以該繼承人為準。
- 如果土地所有者需要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成年監護人、保佐人、輔助人等),請附上能確認法定代理人身份的文件,並由土地所有者簽名,法定代理人也需共同簽名並蓋章提交申請。
- 如果申請的土地是已登記的信託財產,則需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共同申請。但是,如果已設置受益人,則需由受託人和受益人共同申請,並且如果信託原簿有特別的規定,則應按照該內容進行申請。
- 如果申請的土地受到查封,請附上債權人的同意書進行申請。
實務處理者
申請者可以委託一名實務處理者來代行與邊界確定相關的事務。
實務處理者不僅僅是代行向稻城市的申請手續,還包括接受申請者委託進行現地調查、測量及土地邊界圖的製作等實務工作。(例如:土地建物調查士、測量士、測量士助理等)
確定邊界的流程
- 邊界確定的申請
- 現場會議
- 確認書的提交,邊界圖的製作
- 確定邊界
- 邊界的標示
註解:申請書受理後3個月內進行「現地立會」,然後提交確認書及邊界圖。
邊界確定的申請
如果需要確定邊界,請在申請書上填寫必要事項,並附上以下文件,提交給市政府。
申請書
委任狀
請附上代表土地所有者申請的文件。
指引圖
印章證明書
請附上發行日期在3個月內的文件。
資格證明書(法人的情況)
請附上發行日期在3個月內的文件。
繼承證明文件
如果是由繼承人提出申請,請製作繼承關係說明圖,填寫作成年月日和作成者姓名,並在申請書上蓋上作成者印章,然後由所有繼承人一起提交申請。
土地所有者調查表
請調查申請地(位置)兩側及稻城市所管市有地夾在對面土地的情況(在對面三戶的範圍內),並填寫土地登記簿等。
公圖寫
請將法務局(登記所)備置的地圖(以下稱為「公圖」)謄寫並附在申請書上。公圖是確定邊界所需的資料,因此請準確且廣泛地謄寫,並填寫鄰接土地所有者名稱(向三家鄰居的範圍)、所在、縮尺、方位、法務局(登記所)名稱、調查年月日及調查者姓名並蓋章。
此外,申請地請用紅色標示,若附近有參考的土地邊界圖,請附上該處用藍色標示的土地邊界圖。
現況實測平面圖
現況實測平面圖應該清楚顯示申請地及周邊的道路、水路、邊界標識(石標等)、圍牆及房屋等地形、地物,並製作準確的實測圖(標準比例為1/250,並註明方位及土地的地號)。
此外,如附近有參考的土地邊界圖,請將該邊界點標示出來。請註明所在、比例、方位、實測年月日及測量者的姓名並蓋章。
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全部事項證明書(土地)
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全部事項證明書(土地)請附上自發行日起3個月內的文件於申請書中。如果土地登記簿謄本等所載地址與現地址不同,請附上能夠確認地址變更經過的公證文件於申請書中。
此外,若申請書的權利關係複雜,請攜帶能確認申請者當時能力的文件。
其他參考資料
請根據需要附上舊公圖、地積測量圖等。
可辦理手續的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的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
現場確認
申請者與市政府將進行現場會議,以確認邊界的位置。
根據此確認,請進行「邊界圖的製作」。
確認書的提交
現地確認結束後,需提交附有土地邊界圖的確認書,以確定邊界。
另外,附上的土地邊界圖需蓋章。
注意:確認書需要申請人及所有鄰接地權者的簽名。
邊界的標示
確定邊界後,請進行邊界標示。
邊界石等由稻城市提供,請提交「稻城市邊界標支給願」。
完成邊界標示後,請提交「稻城市邊界標埋設位置的報告」。
申請表格
Word 和 Excel 格式
- 公共用地的邊界確定申請書 (Word 17.8KB)
- 委任狀 (Word 17.1KB)
- 確認書 (Word 17.2KB)
- 稻城市邊界補助申請 (Word 19.7KB)
- 稻城市邊界埋設位置的報告 (Word 18.5KB)
PDF格式
- 公共用地的邊界確定申請書 (PDF 88.6KB)
- 委任狀 (PDF 62.6KB)
- 確認書 (PDF 81.0KB)
- 稻城市邊界補助申請 (PDF 95.6KB)
- 稻城市邊界埋設位置的報告 (PDF 9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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