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介紹一下住宅用地房產稅的特殊規定。
更新日期:2013 年 8 月 30 日
由於需要減輕稅收負擔,住宅用地根據土地的大小分為“小型住宅用地”和“一般住宅用地”,適用特別措施。
(1) 小型住宅用地:200 平方米以下住宅用地的特別措施(超過 200 平方米,每戶最多 200 平方米),價格的 1/6 (2) 一般住宅用地:特別措施小型住宅用地以外的住宅用地按地價的1/3平方米部分為一般住宅用地。)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民部稅務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0-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