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國民年金)
問題請告訴我關於國民年金的學生繳納特例制度。
回答
如果學生(註釋1)在繳納保險費方面有困難,請利用申請在學期間的保險費繳納延遲的「學生繳納特例制度」。
適用對象
在日本國內居住的所有人,自20歲起成為國民年金的被保險者,必須繳納保險費,但對於學生而言,若本人所得在一定以下(註釋2),可申請在學期間的保險費繳納延緩的「學生納付特例制度」。此外,家人的所得多寡不受限制。
- (註解1)學生是指在大學(研究所)、短期大學、高中、高等專門學校、專修學校及各類學校(註解3)、部分海外大學的日本分校就讀的人,包括夜間、定時制課程及通信課程的學生,因此幾乎所有的學生都在此範圍內。
- (註解2)前年的所得標準(僅限申請者本人)
128萬元+扶養親屬等的數量×38萬元+社會保險費扣除等 - (註解3)各種學校是指修業年限為1年以上,並已獲得都道府縣知事認可的學校。
認可期間
從4月到翌年3月
今年度,已獲得學生繳納特例制度批准的人,如果在翌年度仍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將會收到來自日本年金機構的明信片形式的「學生繳納特例申請書」。填寫必要事項並寄回即可辦理手續。審查結果將在稍後由日本年金機構通知。
與老年基礎年金的關係
要領基礎年金的領取,原則上需要繳納保險費的期間等滿10年以上,但經過學生繳納特例制度批准的期間,將計入這10年以上的老年基礎年金的領取資格期間。然而,這些期間不會計入老年基礎年金額的計算(註:要領取滿額的老年基礎年金,需要40年的保險費繳納期間)。
因此,為了將來能夠領取滿額的老年基礎年金,可以追溯到10年前繳納學生繳納特例期間的保險費(不過,若追納第3年度之前的部分,當時的保險費會有一定的加算額)。
與障礙基礎年金等的關係
在發生殘疾或死亡等意外情況時,申請障礙基礎年金或遺族基礎年金需要滿足以下的繳納條件,但獲得學生繳納特例批准的期間將被視為該條件的適用期間,因此即使在萬一的情況下也能安心。
- 在初診日或死亡日的前一天,保險人於初診日或死亡日的月份前兩個月內的被保險者期間中,已繳納保險費的期間(包括保險費免除期間)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
- 如果初診日或死亡日是在8年3月31日之前,則在初診日或死亡日的前一天,必須在初診日或死亡日的前兩個月內的最近一年內沒有保險費未繳納的情況。
申請先
府中年金事務所、市政府保險年金課、平尾辦事處、若葉台分所
(注釋)可以從我的門戶網站進行學生繳納特例申請的電子申請。
申請所需的東西
- 本人確認文件(個人編號卡、駕駛執照等)和基礎年金號碼通知書或年金手冊
- 學生證或能證明在學期間的在學證明書
注意事項
獲得學生繳納特例的期間內,如果在10年內,可以追溯繳納保險費(追納)。不過,從獲得學生繳納特例的期間的下一年度開始計算,若在第3年度及以後追納保險費,則會在當時的保險費上加上根據經過期間計算的加算金。
日本年金機構為20歲以上的人士提供國民年金制度的內容、優點、保險費的繳納方式及免除手續等資訊,並以易懂的影片形式進行說明。
影片請參閱以下連結。
聯絡方式
保險年金課 電話 042-378-2111 內線 142、143
府中年金事務所
郵遞區號 183-8505
地址 府中市府中町二丁目12番地的2
電話 042-36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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