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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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ID1005475 更新日期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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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市长通知我们,稲城市对发包的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合同的合同保证处理进行了如下修订。
此外,本次修订适用于2018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项目。

合同保证的对象

需要合同担保的合同如下所示。
【变更前】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中,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变更后】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委托的所有案件

合同担保的免除

对于金额少于1000万的工程或与工程相关的委托合同,如果符合免除条件,可以免除合同保证金。
如果希望免除,请提交免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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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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