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团等排除措施要纲
稲城市契约中的暴力团等排除措施要纲
为了排除所有市政府发包合同中的暴力团,稲城市制定了新的《合同中的暴力团等排除措施要纲》,并于2010年9月10日开始实施。
要纲中规定,(1)市政府不与与暴力团有关的经营者签订合同。(2)如果在合同签订后发现合同方或分包经营者与暴力团有关,则解除合同。(3)合同方及分包经营者在受到暴力团的不当要求行为等时,必须向警方报案并向稲城市报告。——等方针。
此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经营者,最短将被禁止参加招标12个月。
- 是暴力团成员,或暴力团成员实质上参与经营的经营者
- 不当给予暴力团成员金钱、物品等,协助或参与暴力团的维持或运营的经营者
- 被认定为以获取不正利益或造成损害为目的,利用暴力团的威力或暴力团成员等的经营者
- 与暴力团或暴力团成员等有社会上被非难关系的经营者
- 明知合同的对方属于前述任一者的经营者
- 尽管收到了与暴力团等的关系的建议,但在一年内再次发生了相当于建议的行为的经营者
稲城市契约中关于排除暴力团等的协议书
稲城市市长与警视厅组织犯罪对策部组织犯罪对策第三课于2011年4月22日签署了协议,以建立与警察的信息联动体系。
参加招标的经营者及已签约的经营者是否为暴力团相关企业,将与警视厅进行信息提供、意见聆听、意见书等。
关于稲城市合同中排除暴力团等措施的特别条款
自2011年5月17日起,合同条款将附加有关排除暴力团等的特别条款。
特别条款中规定,如果合同方被认定与暴力团或暴力团成员有关系,可以解除合同。
排除措施中的经营者
目前,根据稲城市合同中的暴力团等排除措施要纲,正在实施排除措施的经营者已在指名停止措施・排除措施中的经营者页面上发布。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 Reader”。如果您没有,请从Adobe Systems的网站(新窗口)下载(免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
〒206-8601 东京都稲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总务部 总务合同科へのお問い合わ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