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注意要求对付费视频网站等收取未付费用的经营者。
更新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
消费者手机或电脑上的 SMS(短消息服务)或电子邮件,声明“付费视频未付费用。如果我们在当天结束前仍未收到您的消息,我们将进入法律程序。 ”或者拨打消费者的手机并留下来电记录,然后告诉回电的消费者,``付费视频网站有未付费用,网站运营商应收取未付费用。''如果没有付款,我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措施。”相关咨询已发送至当地消费者事务中心等。
消费者厅根据《消费者安全法》(2009年第50号法)第38条第1项的规定,称为“Nippon Claims Co., Ltd.”、“TSB Claims Collection”或“ CIC理赔中心》在与经营者的交易中,收到信息称存在不正当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欺骗、恐吓消费者,混淆视听)。为防止扩散,我们将告知消费者。
注:“Japan Servicer Co., Ltd.”(总部:东京都千代田区)和“TSB Servicer Co., Ltd.”,其公司名称与所涉业务相似,是获得大臣许可的收债公司司法部(总部:东京都港区)和 CIC Co., Ltd.(总部:东京都新宿区)根据分期付款销售法被指定为指定信用信息机构等完全无关.
注:(请注意不要与同名或相近的公司混淆。)
详情请参阅消费者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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