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家在家工作企业(“Social Net Co., Ltd.”和“Smart Plan Co., Ltd.”)迫使希望在家工作的消费者以主页名义支付大笔费用的警报创作费等
更新日期:2018 年 2 月 23 日
自2016年11月以来,当地消费者中心等地陆续收到了有关声称提供在家工作的企业的咨询。
来自消费者厅,根据消费者安全法(2009年第50号法律)第38条第1项的规定,在与“Social Net Co., Ltd.”和“Smart Plan Co., Ltd.”的交易中我们收到信息称存在可能不当损害利润的行为(失实陈述),因此我们希望告知消费者,以防止消费者损害的发生或蔓延。
详情请参阅消费者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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