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备项目法第76条的程序
在合作社实施的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区域内,以下建筑行为等需要根据土地整备法第76条第1项的规定获得市长的许可。
- 土地形状的改变(挖土・填土)
- 建筑物和构筑物(围墙、挡土墙、车库等)的新建、扩建、改建
- 不易移动的物品(超过5吨)的安装或堆积
此外,申请时需要各个协会的意见书。
注意事项
关于76条许可申请的“行为地号”,请在获取由协会发出的“临时换地证明”或“保留地证明”时向各协会事务所确认。
如果“行为地号”的表述不统一,可能会影响建筑确认的程序。
自2022年4月1日起,申请和领取时需要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法人,除了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出示能够证明所属的文件(员工证、名片等)。
因此,76条申请表的申请人及代理人栏不再需要盖章。
许可申请流程
关于76条许可申请表的“行为地番”,请在获取由协会发出的“临时换地证明”或“保留地证明”时向各协会事务所确认。
如果“行为的地号”的表记不统一,可能会影响建筑确认的程序。
关于许可申请程序的流程和申请表附带的资料,已汇总在宣传册中。请加以利用。
提交份数
各个协会的意见征询 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土地整备项目法第76条许可申请 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申请表附件
需要建筑确认的建筑物
关于6到12的图书,将以建筑确认申请表的流用为基础。
向各个协会的意见书需要附上2、3、5到12的图书,76条许可申请需要附上1、3到12的图书。
- 许可申请表
- 意见书发行请求书
- 委任状(土地整备项目法第76条的程序内容已明确说明)
- 施行者的意见书
- 临时换地证明或保留地证明,或两者的复印件
- 建筑确认申请表(第二面到第五面)
- 指南图
- 配置图〔缩放500分之一以上〕
- 各层平面图〔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立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断面图(2面以上)〔缩尺200分之一以上〕
- 显示场地和建筑物面积的依据资料
需要建筑确认的工作物
各组合同的意见询问需要附上2、3、5到9的文件,76条许可申请需要附上1、3到9的文件。
- 许可申请表
- 意见书发行请求书
- 委任状(土地整备项目法第76条的程序内容已明确说明)
- 施行者的意见书
- 临时换地证明或保留地证明,或两者的复印件
- 指南图
- 平面图
- 截面图
- 其他结构图等
注释:管径、管材、土覆盖、位置等应为能够识别何种移设、新设的文件。工作物、挡土墙等也应同样适用。
不需要许可的对象行为
在不需要建筑确认的建筑行为中,对于被认为不会对经营者的施行造成障碍的行为,将省略相关手续。此外,因该项目的行为、施行者的要求而进行的构筑物迁移不属于本手续的对象行为。
另外,对于下列以外的行为等,将根据其内容进行判断,因此在此情况下,请首先与施行者(各个协会)进行事前咨询。
- 不需要建筑物、指定工作物的建筑确认的修缮、改装
- 建筑工程伴随的燃气、电力、电话、自来水、下水道的引入管线的设置
- 道路内构造物,与经营者协商过的行为,已在事业计划中规定的道路未来管理者
- 除该项目外的城市规划项目的行为,如签订实施协议等,进行替代土地整备法第76条的程序(仅限于不伴随建筑确认的情况)
各土地整备项目组合联系方式
南山东部土地整备项目
地址 稻城市百村1462号1
电话 042-378-5773
理事长 森 俊勇
相关表格
「工程开始通知」「工程完成通知」「意见书申请书」
请向各个协会事务所申请。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 Reader”。如果您没有,请从Adobe Systems的网站(新窗口)下载(免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环境整备部 区划整理科
〒206-8601 东长沼2111番地,东京都稲城市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8-9719
稲城市 城市环境整备部 区划整理科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