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养老金领取者死亡的程序。
更新日期:2022 年 4 月 1 日
当应支付给死者的抚恤金仍有剩余时,未支付的抚恤金将支付给共同谋生的遗属。
通知窗口
年金领取者死亡时,请将未支付的年金领取者的死亡申报书连同领取者的死亡通知书一起提交给府中年金事务所或市役所年金课(领取者可以在窗口领取)。增加)。
注:如果可以领取遗属厚生年金,请到府中年金事务所领取。
注意:如果死者是互助协会的成员,则可能需要向每个互助协会提交。
必要的东西
如果索赔人与死者来自同一家庭
(1) 户籍副本 ・申请人与死者为同一户籍时 ⇒ 申请人的户籍副本(死亡日以后发行,与死者的关系)
・请求者与死者不同的户籍时 ⇒ 请求者的户籍副本和死者的户籍副本等的组合。
(2) 申请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户主”、“关系”、“变更”事项)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证(死亡日期、住所和关系)
(4) 请求者的存款(储蓄)存折 (5) 年金证明书、年金证明书、基本年金号码通知书、死者的年金簿 (6) 请求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我的号码卡、驾驶执照等) )
注:第(2)、(3)项可通过填写申请人主号省略。
如果索赔人与死者居住在不同的家庭
(1) 户籍副本 ・申请人与死者为同一户籍时 ⇒ 申请人的户籍副本(死亡日以后发行,与死者的关系)
・请求者与死者不同的户籍时 ⇒ 请求者的户籍副本和死者的户籍副本等的组合。
(2) 申请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包括“永久住所”、“户主”、“关系”、“变更”事项)
(3) 死者被取消的居留证(死亡日期、住所和关系)
(4) 请求人的存款(储蓄)存折 (5) 养老金证明、养老金证明、基本养老金号码通知书、死者的养老金簿 (6) 生计维持/身份证明(第三方证明或生计证明相同关系的文件) .)
(7) 委托人的本人证明文件(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
注:第(2)、(3)项可通过填写申请人主号省略。
可以领取和排名的幸存者
1.配偶 2.孩子 3。父母 4.孙子 5.祖父母 6.兄弟姐妹 7.除上述人员外的三等以内亲属
此外,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出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
联系方式
保险年金课 电话 042-378-2111 分机 142、143
府中年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电话 042-361-1011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 2111
电话:042-378-2111 传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