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知遗属基础年金的领取资格。
更新时间:2022 年 4 月 1 日
加入国民年金的被保险者或原则上缴纳保险费 25 年以上的人死亡时,将向由该人维持生计的人的妻子(丈夫)或子女支付遗属基础年金。可以收到。
但儿童仅限于年满18岁那年年末的儿童,或未满20岁且在残疾等级表上有一级或二级残疾的儿童。
适用死者
- 国民年金加入者
- 加入国民年金并在日本有住所且年龄在 60 至 65 岁之间的人。
-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但以缴费期、免保期、合并期之和为25年以上者为限。
- 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但仅限于缴费期、免保期、合并期合计25年以上者。
就附注1和2而言,需要满足以下保费支付要求。
保费支付要求
- 截至死亡之日前一日,未缴纳保险费期间至死亡之日前两个月未超过保险期间的1/3。
- 死亡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的,在死亡日期前一日至死亡日期前2个月内的最近1年内无保险费拖欠期。
您需要什么程序
- 死者的基本年金号码通知书或年金手册
- 申请人的存折
- 索赔人的住民票(死亡日期后一张,适用于所有家庭成员、登记住所和关系)
- 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副本(死亡日期之后的一份,显示死者与申请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 死者的住民票的提取
- 死亡证明复印件等
-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免税证明
- 孩子的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如果孩子是高中生)
- 养老金证明, 养老金证明
- 请求者的身份验证文件(我的号码卡,驾驶执照等)
注意:3.5.7 的提交可以通过输入索赔人的 My Number 来省略。
联系方式
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 内线 142、143
府中年金事务所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电话 042-361-1011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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