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关于分娩前后的国民年金保险费免除制度。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1 日
第 1 号国民年金被保险者生育时,在生育前后的一定期间内免交国民年金保险费。
目标听众
2019年2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者”
豁免期
从预产期或出生日期所在月份的前一个月起,免征国民年金保险费四个月。另外,如果是多胎妊娠,从预产期前3个月或出生日期所属月份起,免征6个月的国民年金保险费。
注:分娩是指怀孕85天(4个月)后的分娩,包括死产、流产和早产。
分娩前后的处理
确认为产前产后的期间,反映在缴纳保险费后领取的养老基本养老金数额中。
通知期限
可以在预产期前 6 个月和出生后提交通知。
通知目的地
市政府保险养老金课 注:您可以通过 Mynaportal 以电子方式申请豁免。转到“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申请国民年金手续(可以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随时申请)”
申报所需物品
(1)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编号卡、驾驶执照等)和基本年金号码通知书或年金簿、母子健康手册信函等证明出生年月日和亲子关系的文件
联系方式
保险年金课电话 042-378-2111 内线 142、143
府中年金事务所
邮政编码 183-8505
地址府中市府中町2-12-2
电话 042-361-1011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部保险年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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