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地址變更通知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7 月 2 日

即使在稻城市內搬家,也需要提交居民登記變更申報書。
搬遷過程需要時間。如果您在接待時間快結束時完成程序,則該程序可能無法在當天完成。請在下午 4:00 之前提交地址變更通知。

通知期限

搬家之日起14日以內(可在搬入新地址後提交申報。)

通知地點

註:包含外國人的家庭的居民登記變更不能在分所辦理。請前往市府一樓市民課。

記者

註:請準備一份由當事人親自簽署或簽署並蓋章的授權書。

申報所需物品

(1) 通知人的本人確認資料(2) 所有被搬遷者的個人編號卡(僅限持有者)
(3) 住戶基本總帳卡(僅限持有者)
(4) 外國人的情況下,所有搬遷者的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證明書
註:需辦理個人編號卡地址變更等手續。有關需要攜帶的物品及辦理方法,請確認「個人編號卡(個人編號卡)的變更及繼續使用(地址變更等)」頁。
註:關於居民基本台帳卡地址變更手續,請參閱「住戶基本台帳卡的繼續使用」頁面。

僅在適用時需要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手續,如收據證明和稻城市印章等,因人而異。如有疑問,請盡快與相關部門聯繫。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機構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備註: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
注意:只有市政廳在節假日開放。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課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