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地址变更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

即使在稻城市内搬家,也需要提交居民登记变更申报书。
搬迁过程需要时间。如果您在接待时间快结束时完成该程序,该程序可能无法在当天完成。请在下午 4:00 之前提交地址变更通知。

通知期

搬家之日起14日以内(搬家后可申报)

通知地点

注:包含外国人的家庭的居民登记变更不能在分所办理。请前往市政府一楼市民课。

通知者

注:请准备一份由当事人亲自签署或签字并盖章的授权书。

您需要什么通知

(1) 通知人的本人确认材料(2) 所有被搬迁者的个人号码卡(仅限持有者)
(3) 住民基本总帐卡(仅限持有者)
(4) 外国人的情况下,所有搬迁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注:需要办理个人编号卡地址变更等手续。有关需要携带的物品及办理方法,请确认“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的变更及继续使用(地址变更等)”页面。
注:关于居民基本台帐卡地址变更手续,请参阅“住民基本台帐卡的继续使用”页面。

仅在适用时才需要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手续,如收据证明和稻城市印章等,因人而异。如有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上午 11:45,下午 1 点至下午 5 点
注意:只有市政厅在节假日开放。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