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地址变更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即使在稻城市内移动,也必须提交居民登记变更申报书。

通知期限

搬家之日起14日以内(可在搬入新地址后提交申报。)

通知地点

注:含外籍居民的户口变更不能在分支机构办理。请到市役所1楼市民课。

记者

注: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字。

申报所需物品

  1. 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
  2. 所有搬家者的我的号码卡(个人号码卡)注意:仅限持有者
  3. 所有外国人居民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注意事项通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请查看“各种通知、请求时的身份确认”页面。

仅在适用时需要

其他必要的物品和手续,如收据证明和稻城市印章等,因人而异。如有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
 
注:变更住民基本台账卡(附照片)的正面时,需要输入密码(本人或同一家庭的人)。如果您使用的自愿代表不是来自同一家庭,请联系我们。
注:关于个人编号卡信息的变更手续,请参阅“个人编号卡(个人编号卡)的变更及继续使用”页面。

可用日期和时间

开放机构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备注:上午8:30至11:45,下午1:00至5:00
注意:只有市政厅在节假日开放。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市民课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