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印章的估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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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5470 更新日令和7年3月3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稻城市為了推進印章檢討及提高契約事務的效率,將對報價單上的印章處理進行如下變更。

省略印章於報價單

處理內容

稻城市對於進行估價請求的案件,在提交估價書時,將允許僅使用「記名」來取代傳統的「記名押印」。

  • 註1:「記名」是指通過電腦或橡皮印章等,記載地址(所在地)及姓名(商號及代表者姓名等)。
  • 註2:依然如故,進行「記名蓋章」的估價單也將被視為有效。
  • 註3:如果不蓋章,請務必明確寫出該報價案件的「負責人姓名」、「所屬」及「聯絡方式」。

適用的文件

報價單(合約書、請求書需要簽名和蓋章。)

適用開始日

自2023年4月1日起適用於簽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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