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卡的刪除
更新日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被刪除的在留卡是指因遷出、死亡等原因而被刪除的在留卡。
遷出記錄除了在留卡記載的事項外,遷出的情況下還包括搬遷地址和搬遷日期,死亡的情況下還包括死亡日期。
關於投票去除的交付請求
帳單地點
- 市役所1樓市民科
- 平尾分店
- 若葉台辦事處(i-Plaza 1樓)
注意:無法通過使用個人編號卡的便利店發行服務獲得。
誰可以提出索賠?
- 該人本人
- 法定代表人(如果該人未滿 15 歲或成年監護人)
- 具有授權書的自願代理人
- 與死者有利害關係,為行使死者權利或履行死者義務而需要撤票者等。
注:即使居住在稻城市時是同一家庭的成員,除本人以外的人要求取消投票時,也需要委託書。
提出索賠需要什麼
本人要求
- 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請查看“各種通知/請求的身份驗證”頁面。)
法定代表人申請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請查看“各類通知/請求的身份驗證”頁面。)
- 證明法定代表人權限的文件(戶口本複印件、登記事項證明等)
任意代理請求
- 自願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請查看“各種通知/請求的身份驗證”頁面。)
- 授權書
注:委託書必須由委託書製作人填寫。 (將申請表下載到“關於授權書”頁面)
【為死者撤票】具有索賠權的利害關係人索賠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明文件請查看“各類通知/請求的身份驗證”頁面。)
- 證明死者和索賠人有利益關係的文件,顯示有權提出索賠的文件等。
例)繼承手續需要時 → 證明死者與繼承人關係的文件(戶籍等)
例)需要領取身故保險金時 → 記載被保險人為保險金受益人的資料(保險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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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費
窗口申請:300 日元郵寄申請:400 日元
儲存期
由於居民基本總帳法施行令的部分修改(2019年6月20日施行),未開票的保留期限增加到150年。
之前的保留期限是從投票被刪除的那一年起 5 年,因此稻城市不能發行 2014 年 3 月 31 日之前被刪除的證書。
請求移除投票時的注意事項
- 無法輸入已故者的個人編號(My Number)。
- 關於日本人的要求,除特別要求外,原則上省略住所、戶主、關係、戶主姓名、在留卡代碼、個人號碼(我的號碼)。
- 關於外國居民的申請,除非有特別要求,關係、戶主姓名、國籍/地區、在留資格等、暱稱歷史、在留卡代碼和個人號碼(My Number)是一般省略。
- 第三人以債權、債務等為由提出索賠的,需根據索賠事由提供說明材料(相關材料)。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7-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