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戴自行車頭盔
更新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頭盔拯救了一條生命」——我能這麼說,因為我還活著——
這是警視廳製作的視頻,旨在提高人們對佩戴自行車頭盔的認識。
在騎自行車時,他被車撞了,傷勢嚴重,花了三個月才恢復,但由於戴了頭盔,頭部受傷較輕,在受害人的配合下才得以痊癒。重演和受害者訪談為主。
這是來自警視廳的訊息,受害者的感受傳達到了所有人,他們希望更多的人戴上頭盔。
騎自行車時戴頭盔
大約 60% 的致命自行車事故導致致命的頭部受傷。
另外,如果不拉緊下巴帶,頭盔就會因事故的衝擊而脫落,所以戴也沒有意義。
拉緊頭盔的下巴帶並正確佩戴。
由於修訂後的《道路交通法》的實施,所有自行車使用者都必須盡力佩戴頭盔。
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三條之十一條
第1款<br id="3"/>自行車駕駛者必須盡力配戴騎乘安全帽。
第二款<br id="7"/>自行車駕駛人允許他人騎乘時,必須盡力讓他人戴上騎乘頭盔。
第三節<br id="11"/>負責保護兒童或嬰兒的人員必須確保兒童或嬰兒在騎乘自行車時佩戴騎行頭盔。
根據東京都規定,
(針對兒童) 《東京都促進安全與正確使用自行車條例》第 15 條
父母及其他監護人除了確保其保護的兒童(指未滿18歲的人,下同)能夠安全、適當地使用自行車外,還應提供指導、建議等。努力採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讓孩子使用反光材料、戴上自行車頭盔等。
(針對老年人) 《東京都促進安全、合理使用自行車條例》第 15 條第 2 項
老年人的親屬(指65歲以上的人,本節下同)或與老年人同住的人應佩戴反光材料,以便老年人安全、恰當地使用自行車。其他必要事項的建議。
(針對一般使用者)《東京都促進安全和正確使用自行車條例》第 19 條
自行車使用者應盡量使用反光材質、騎乘安全帽等防止交通事故或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的裝置。
佩戴帶有安全標誌的頭盔
使用帶有SG標誌等安全標誌的自行車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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