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數量

在推特上發推
在臉書分享
透過LINE分享

頁面ID1002445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列印以大字列印

指定數量是指

根據消防法規定的危險物質,依其危險性和性質,各自有指定的數量,這個數量成為危險物質規範的基準。
危險物質的儲存或處理量,依據指定數量的五分之一或指定數量的界限,所受的規範會有所不同,請注意。

  • 「指定數量以上」→危險物設施(消防法規範)
  • 「指定數量的五分之一以上,指定數量未滿」→少量危險物存儲處(市町村條例規範)
  • 「指定數量的五分之一未滿」→市町村條例中,規定了儲存及處理的遵守事項。

主要危險物的指定數量如下

  • 汽油 200公升
  • 乙醇、甲醇 400公升
  • 煤油、輕油 1000升
  • 重油 2000公升

如需了解其他具體物品的指定數量,請聯繫消防局。

在同一地點儲存或處理多種危險物品的情況

儲存或處理的每種危險物品的數量,除以每種危險物品的指定數量後的總和,將成為該地點儲存或處理的危險物品的指定數量的倍數。

<例>儲存20公升汽油和200公升燈油的情況

  1. 汽油的儲存量20公升÷汽油的指定數量200公升=0.1
  2. 燈油的儲存量200公升÷燈油的指定數量1000公升=0.2

總計為,(1)+(2)=0.3。
因此,「指定數量的五分之一以上,指定數量以下」,將受到少量危險物存儲處理所的規範。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R) Reader(R)」。如果您尚未擁有,請從Adobe系統公司的網站(新窗口)下載(免費)。

為了讓網站變得更好,請告訴我們您對頁面的意見。

這個頁面的內容容易理解嗎?
這個頁面容易找到嗎?


對於在此欄位中輸入的意見等,我們無法提供回覆。此外,請勿輸入個人資訊等。

關於此頁面的聯絡我們

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
〒206-0802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稻城消防署)
電話號碼:042-377-7119 傳真號碼:042-377-0119
稻城市 消防局 預防課的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