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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1 年 7 月 31 日
2008年4月,75歲以上者的醫療保險制度——高齡者醫療制度(老年醫療制度)開始實施。
該制度適用於 75 歲及以上的人以及獲得地區工會頒發的殘疾證明的 65 歲及以上的人。
年滿 75 歲者,自生日起自動加入現行的國民健康保險或厚齡高齡者醫療保險(社會保險)。
與此同時,一張新的保險卡(保險卡)將郵寄給您。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時,請出示新的保險證。
該制度是為應對醫療費用增加的超老齡化社會,為實現新的獨立醫療制度而設立的國家醫療體制改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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