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產後期間有關的國民健康保險稅的免除
國民健康保險的被保險者在生產時,產前產後期間相當的國民健康保險稅將被免除。
適用對象
出生日期在令和5年11月1日以後的國民健康保險被保險者
申請方法
請填寫上述申請書,並郵寄至國民健康保險股。
您可以在預產期前6個月開始提交申請。產後也可以提交申請。
註釋:如果在產前提交申請,請附上能顯示預產期的文件(如母子健康手冊)的複印件。
寄送地址
郵遞區號206-8601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番地
稻城市市公所 市民事務部 保險年金課 國民健康保險股 宛
國民健康保險稅的免除方法
該年度應繳的保險稅的所得部分和均等部分,將從預產月(或出生月)的前一個月到預產月(或出生月)的後兩個月(以下稱為「產前產後期間」)相當的金額減免。
適用對象 |
3個月前 | 2個月前 | 1個月前 | 預產月份 | 1個月後 | 2個月後 | 3個月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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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胎的方 |
- |
- |
〇 |
〇 |
〇 |
〇 |
- |
多胎的家庭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 |
- 註解:產前產後期間相當分的所得稅保險稅和均等割保險稅將從年額中減少。
- 註解:單胎妊娠的情況下,從預產月(或出生月)的前一個月起減少相當於4個月的金額;而多胎妊娠的情況下,則從預產月(或出生月)的3個月前起減少相當於6個月的金額。
在2023年度,產前產後期間中自2024年1月起的期間,保險稅將減額。
令和5年8月 | 9月 | 10月 | 11月:出生月份 | 12月 | 令和6年1月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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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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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
- |
註解:如果在2023年11月出生,則2024年1月的保險稅將減額。2024年1月之前的期間不在減額範圍內。(因為根據法律和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開始施行)
如果保險稅減額,已支付的過多保險稅將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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