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产后期间有关国民健康保险税的免除
国民健康保险的被保险者在分娩时,产前产后期间相当的国民健康保险税将被免除。
适用人群
在令和5年11月1日之后出生的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者
申请方法
请填写上述申请表,并邮寄至国民健康保险科。
您可以在预产期前6个月开始提交申请。产后也可以提交申请。
注释:如果在产前提交申请,请附上能证明预产期的文件(如母子健康手册)的复印件。
收件人
邮政编码206-8601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稻城市政府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国民健康保险科 宛
国民健康保险税的免除方法
该年度应缴纳的保险税的所得部分和均等部分,将从预产月(或出生月)前一个月到预产月(或出生月)后两个月(以下称为“产前产后期间”)的相应部分减免。
适用人群 |
3个月前 | 2个月前 | 1个月前 | 预产月 | 1个月后 | 2个月后 | 3个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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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胎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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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
〇 |
〇 |
〇 |
- |
多胎的家庭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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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产前产后期间相当部分的所得税和均等税将从年额中减免。
- 注释:单胎妊娠的情况下,从预产月(或出生月)前一个月起减免相当于4个月的费用,而多胎妊娠的情况下,从预产月(或出生月)前3个月起减免相当于6个月的费用。
在2023年度,产前产后期间自2024年1月起的部分,保险税将减免。
2023年8月 | 9月 | 10月 | 11月:出生月份 | 12月 | 令和6年1月 | 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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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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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如果在2023年11月出生,将减免相当于2024年1月的保险税。在2024年1月之前的期间不在减免范围内。(因为相关法律和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如果保险税减少,支付过多的保险税将会被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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