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防安全違法對象公示制度
更新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重大消防安全違法對象公示制度
「違規物品公示制度」是消防局將消防局認定的違規物品予以公示的製度,以便建築物使用者自行取得火災危險資訊並作出使用建築物的決定。
建築以出版為準
- 餐廳、商店、酒店等不定人數進出的設施
違規行為須公開披露
- 要求設置室內消火栓設備、噴水滅火設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但沒有的對象
發布方式
- 稻城市主頁
- 在稻城消防局和上平尾消防局瀏覽
分區違規對象清單
截至2020年7月1日,尚無待公佈的建築物。
- 矢野口地區 無
- 東長沼地區 無
- 大丸地區 無
- 百村地區 無
- 坂濱地區 無
- 平尾地區 無
- 押立地區 無
- 紅葉台地區 無
- 長峰地區 無
- 若葉台地區 無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消防本部防備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稻城消防署)
電話:042-377-7119 傳真:042-37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