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防安全違法對象公示制度
更新時間:2019 年 8 月 1 日
重大消防違法對象的公示制度是怎樣的?
自2019年10月1日(週二)起,對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實行公示制度。
該系統是將消防部門掌握的違規對象進行公示,以便即將使用該建築物的人獲得建築物的危險信息,並做出建築物使用決策的系統。
建築以出版為準
- 餐廳、商店、酒店等不定人數進出的設施
違規行為須公開披露
- 要求設置室內消火栓設備、噴水滅火設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但沒有的對象
發布方式
- 稻城市主頁
- 在稻城消防局和上平尾消防局瀏覽
分區違規對象清單
截至2019年8月1日,無公示對象建築物。
- 矢野口地區 無
- 東長沼地區 無
- 大丸地區 無
- 百村地區 無
- 坂濱地區 無
- 平尾地區 無
- 押立地區 無
- 紅葉台地區 無
- 長峰地區 無
- 若葉台地區 無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消防本部防備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稻城消防署)
電話:042-377-7119 傳真:042-37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