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消防安全违法对象公示制度
更新时间:2019 年 8 月 1 日
重大消防违法对象的公示制度是怎样的?
自2019年10月1日(周二)起,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行公示制度。
该系统是将消防部门掌握的违规对象进行公示,使即将使用该建筑物的人能够了解该建筑物的危险信息,并做出建筑物使用决策的系统。
建筑以出版为准
- 餐厅、商店、酒店等不定人数进出的设施
违规行为须公开披露
- 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设备、喷水灭火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但没有的对象
发布方式
- 稻城市主页
- 在稻城消防局和上平尾消防局浏览
分区违规对象清单
截至2019年8月1日,无公示对象建筑物。
- 矢野口地区 无
- 东长沼地区 无
- 大丸地区 无
- 百村地区 无
- 坂滨地区 无
- 平尾地区 无
- 押立地区 无
- 红叶台地区 无
- 长峰地区 无
- 若叶台地区 无
关于本页的咨询
稻城市消防本部防备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稻城消防署)
电话:042-377-7119 传真:042-37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