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公示制度
更新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公示制度
“违规物品公示制度”是消防部门将消防部门认定的违规物品予以公示的制度,以便建筑物使用者自行获取火灾危险信息并做出使用建筑物的决定。
即将公布的建筑物
- 餐厅、商店、酒店等不定人数进出的设施
违规行为须予以公布
- 室内消火栓设备、喷淋设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虽要求安装但未安装。
发表方式
- 稻城市主页
- 稻城消防署、上平尾消防署分所参观
各区违规物品清单
截至2020年7月1日,尚无待公布的建筑物。
- 矢野口地区 无
- 东长沼地区 无
- 大丸地区 无
- 百村地区 无
- 坂滨地区 无
- 平尾地区 无
- 押馆地区 无
- 红阳台地区 无
- 长峰地区 无
- 若叶台地区 无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消防本部预防课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稻城消防署)
电话:042-377-7119 传真:042-37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