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防領域公示電子化應用
更新日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防火領域的通知可以通過 Mynaportal 驗配服務以電子方式提交
您可以通過家里或辦公室的電腦或智能手機以電子方式申請。
您可以一年 365 天、一天 24 小時隨時報告。
注意:申請時,根據附加文件數據的數量,可能會因係統原因而無法附加。在這種情況下,請將各種申報書複印兩份,提交給消防防備課。
防火領域的通知開始日期
2023 年 2 月 1 日
目標程序
1.防火計劃制定(變更)通知書
2.消防防災負責人任命(解任)通知書
3.全體消防計劃制定(變更)申報書
四。消防防災綜合負責人任免(解任)通知
五。設置消防設備(特殊消防設備等)的通知(僅限於消防法第17-3-2條)
添加目標程序(運行開始日期:2023 年 2 月 10 日)
6.設置消防設備(特殊消防設備等)的通知(根據稻城市消防條例第 58 條之 3)
7.自衛消防演習通知
8.住宅火警安裝通知表
添加目標程序(操作開始日期:2023 年 5 月 1 日)
9.變更防火對象/防災管理對像管理負責人的通知
十。防火對象使用開始通知
11.防災管理檢查結果報告
12.自衛消防組織設立(變更)通知書
13.消防設備等(特種消防設備等)檢查結果報告
14.防火對象檢查結果報告
15.工程維修對象設備等開工通知
添加目標程序(操作開始日期:2023 年 7 月 1 日)
16.危險品安全主管任免通知表
17.消防對象、防災管理對象檢驗報告專案認證申請表
18.以火設備(爐具、廚房設備、熱風爐、鍋爐、供油熱水器、乾燥設備、三溫暖設備、熱泵空調、產生火花的設備)安裝(變更)申報表
19.燃料電池發電設備安裝(變更)通知表
20.電火花加工機安裝(變更)通知書
21。電氣設備安裝(變更)通知書(變電站設備、快速充電設備、內燃機動力發電設備、霓虹燈管照明設備)
22。消防設備等(特殊消防設備等)安裝計畫通知書
追加適用手續(運行開始日:2020年4月20日)
23。防火對象建設規劃通知表
重複處理
電子申請副本將不予退還。
消防署預防課的手續完成郵件和申請書的複印件將作為副本,因此請務必下載並與附件一起保存。
請注意,您只能在申請後立即下載“申請表副本”。
我們將在準備就緒後立即更新後續步驟。
1.移交處理場所竣工檢驗申請
2.危險品生產設施倉儲設施裝卸設施竣工驗收申請
申請方法
Mynaportal Pittari 服務程序搜索/電子申請
注:通過使用個人編號卡登錄Mynaportal,可以省略電子申請手續中輸入的部分信息,確認申請處理狀況。
能下載消防本部的電子申請書以外的申請書
能下載電子申請以外的申請。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消防本部防備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2111(稻城消防署)
電話:042-377-7119 傳真:042-377-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