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長期照顧保險)
問題請告訴我要介護・要支援認定的有效期間是如何決定的。
回答
需要照護・需要支援認定的有效期限,原則上如下面表格所示,但在照護認定審查會中,會對所有申請進行適當的有效期間考量。
根據每個人的情況,有效期間會有所不同,因此不會統一設定相同的期間。
申請類別 | 原則的認定有效期間 | 可設定的認證有效期間範圍 |
---|---|---|
新申請 | 6個月 | 3到12個月 |
區分變更申請 | 6個月 | 3到12個月 |
更新申請 | 12個月 | 3到48個月 |
認定有效期間原則上會設定為較短的期間,這是因為在原則的有效期間滿期之前,當前的需要護理狀態分類可能會發生變化,以下情況適用。
- 如果被審查者的身體或精神障礙程度在6個月內被認為處於易變動的狀態(在狀態維持或改善可能性的審查判定中,判定為「因疾病或外傷等,身心狀態不穩定」的情況,包括被判定為需要護理1的情況)
- 當設施與在宅之間的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審查判定的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化。
- 其他,護理認定審查會特別認為必要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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