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國民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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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面ID1001929 更新日令和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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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國民健康保險的保險稅是如何計算的?

回答

國民健康保險稅的課稅年度為4月到翌年的3月,所有國民健康保險加入者均為對象,合併計算「基礎課稅額(基礎分)」、「後期高齡者支援金等課稅額(後期分)」以及40歲以上65歲未滿的方的「長期照顧保險納付金課稅額(照顧分)」。

國民健康保險稅=基礎分(所得稅+均等割)+後期分(所得稅+均等割)+長期照顧分(所得稅+均等割)

從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的月份到脫退的前一月份為課稅對象。

詳細的計算方法請參閱「國民健康保險稅」的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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