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重要】分区规划限制注意事项
最后更新时间:2023 年 3 月 4 日
最大容积率
如果公告的场地位于指导体积系统范围内,并且要使用更高的容积率(目标容积率),则需要向指定的行政机关(多摩建筑指导办公室)单独申请认证。
[对象区域:柳口站区域、稻城长沼站区域、南多玉站区域、稻城榎户区域、百村区域、南山东部区域]
最大建筑覆盖率
在有限制的地区,除非另有规定,否则街角地段缓解措施不适用。
[对象地区:高阳台西区、高阳台东区、平尾台西区、南山东区(低层环境保护地区)]
最小场地面积
如果用地面积小于分区规划规定的最低限度,则需附有证明该土地在公示之日后未被分割成地块或建筑用地未被分割的文件副本区规划通知。 (登记册复印件等)
墙位置限制
- 凸窗被视为墙壁的一部分,并受到限制。
- 外部楼梯和阳台如果底部有柱子,则受到限制。
最大高度限制
对形状、颜色和其他设计的限制
- 在指定坡屋顶的地区,屋顶的坡度应为2/10或更大。
- 外墙和屋顶的颜色请遵循《稻城市景观色彩指南》 。
- 请确保户外广告物品的设计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 独立招牌(立杆招牌)的标准尺寸为高7.0m,宽1.8m。
栅栏或栅栏结构的限制
- 使用树篱、透明铝栅栏、钢栅栏、木栅栏等,避免砌块墙或永久性墙。
- 围栏的透光率应在整个空间(包括支架和框架)均匀地达到 25% 或以上。
- 围栏的高度(包括基础)距地面不应超过1.8m,基础块不应超过3级(0.6m)。
- 门柱宽度不应超过1.0m,高度不应超过1.6m。
- 对于树篱,不能使用日本杏和杜松等植物,这些植物会引起梨的疾病。
最低绿化率
- 不能使用引起梨病害的树木,如梅子和杜松。
- 请按照《城市绿地执法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方法计算绿化设施面积。计算方法请参见以下材料。
[对象地区:平尾台西地区、平尾中央地区、南山东地区、上平尾地区、小田地区、押馆第一地区、稻城长沼站东地区]
环境绿地和路边绿地限制
环境绿地和路边绿地的定义是为了在每个场地与道路接触的部分(路边区域)创建一条带状绿地,从而创建沿着道路的连续绿地。
[对象地区:南山东区、红阳台中央区、大丸团地区]
有关保养方法(南山东部地区),请参阅以下资料。
人行道开放空间的限制
- 类似人行道的开放空间旨在通过创建与现有道路融为一体的空间来提高行人交通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 人行道类空地内不得设置挡土墙、栅栏等构筑物。
[对象地区:上平尾地区]
跨区时的限制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城市建设部城市建设计划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