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居申请
即使在稻城市内搬家,也需要进行居民登记的变更申请。
搬家手续需要时间。如果在接待时间结束前办理手续,可能无法在当天完成。请在16点之前提交搬家申请。
申报期限
从搬家之日起14天内
(可以在新地址居住后提交申请。)
报告地点
- 市政府1楼市民课
- 平尾办事处
- 若叶台办事处(i广场1楼)
注意 包括外国居民的家庭的居民登记变更,办事处无法办理。请前往市政府1楼市民课。
申报人
- 本人
- 与新地址同一户籍的人员
- 除上述代理人外(需要委任状)
注意:请准备由本人亲自签名或盖章的委任状。
-
委任状相关格式
申请表下载页面
提交所需的材料
- 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所有搬迁者的个人号码卡(仅限持有者)
- 居民基本台账卡(仅限持有者)
- 对于外国居民,所有搬迁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注释:需要进行个人号码卡的地址变更等手续。所需物品和手续方法请查看“个人号码卡(个人号码)的记载事项变更・继续使用(地址变更等)”页面。
注释:关于居民基本台账卡的地址变更手续,请查看“居民基本台账卡的继续使用”页面。
仅在适用时需要的东西
- 对于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无法证明与户主关系(亲属关系)的外国居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其翻译文本
- 健康保险证
- 后期高龄者被保险者证
- 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者证
- 老年人保健法医疗受益者证
- 残疾人补助金领取者证
- 单亲家庭等医疗证
- 婴幼儿医疗证 等
其他稻城市市长发放的领取证明书和印章等,所需的物品和手续因个人而异。如有不明之处,请尽早联系相关部门。
可办理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
备注:假日开庁日为上午8时30分到上午11时45分,下午1时到下午5时
注意:假日开庁仅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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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稻城市 市民部 市民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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