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破产、解雇、终止雇佣等原因而离职的人
因破产、解雇、雇佣终止等原因离职的人,可以通过申请减免国民健康保险税(与工资所得相关的所得部分)。
适用人群
符合以下资格的人可以领取失业等补助
注释:在离职日次日时点65岁以上的人不在此范围内。
(1)就业保险的特定领取资格者(例如:因破产、解雇等而离职)
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者证的离职事由代码:11、12、21、22、31、32
(2)失业保险的特定理由离职者(例如:因雇佣终止等原因离职)
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者证的离职事由代码:23、33、34
申请方法
请在市政府1楼5号的国民健康保险科窗口申请。
申请时请携带“就业保险领取资格通知(原件)”或“就业保险领取资格者证(原件)”。也可以在平尾办事处和若叶台办事处申请。
- 注释:无法通过电话或邮寄申请。
- 注释:"特例对象被保险者等相关的申请"在国民健康保险科窗口也有备齐。
减免内容
国民健康保险税的课税对象为前一年的工资所得,按其100分之30计算,国民健康保险税将被确定。
减免期间
从离职的第二天到下一年度的年底。
- 注释:领取失业等保险金的期间与此不同。
- 注释:在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期间,即使中途就业也会继续适用,但如果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险等脱退国民健康保险则会结束。
可办理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
备注:假日开庁日为上午8时30分到上午11时45分,下午1时到下午5时
注意:假日开庁仅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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稲城市 市民部 保险养老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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