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和水道的转让

在推特上发推
在脸书上分享
通过LINE分享

页面ID1011463 更新日期令和7年2月5日

打印大字打印

失去道路和水道功能的土地可以进行出售。

转让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拥有希望购买的道路或水路相邻土地的个人
  • 希望的土地已失去作为道路和水路的功能,并未用于公共用途
  • 希望出售的道路和水路的土地边界已确定
  • 已获得其他邻接土地所有者的同意等

申请手续

  1. 请提前与管理科管理组进行咨询
  2. 咨询后,负责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调查,并通知您是否可以转让
  3. 如有可能出售,请提交出售请求书等必要文件

申请表所需文件

  • 转让申请书
  • 公共财产用途废止申请表(附印章证明、指南图、地籍图复印件、现况实测图等)
  • 邻接土地所有者同意书(附印章证明)

PDF格式

Word格式

其他

  • 除了土地费用外,与手续相关的费用(边界确认、测量、登记费用等)均由申请人承担,敬请事先谅解。
  • 关于道路的转让,可能需要稻城市议会通过废止市道认定的决议
  • 如果要转让市道,必须在根据道路法发布公告和管理期限(2个月)经过后进行手续

要查看PDF文件,您需要“Adobe Reader”。如果您没有,请从Adobe Systems的网站(新窗口)下载(免费)。

为了使网站更好,请告诉我们您对页面的反馈。

这个页面的内容容易理解吗?
您觉得这个页面容易找到吗?


对于在此栏中输入的意见等,我们无法提供回复。同时,请不要输入个人信息等。

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管理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东京都稲城市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管理课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