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自费工程申请
如果您希望在建筑等过程中,对市政府管理的道路进行新的进出(切割)、拆除护栏等道路结构的改动,必须在获得市政府的批准后自费施工。
在申请批准时,请务必事先咨询市政府管理科有关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等事项。
关于手续
1.申请手续的流程
- 事前咨询 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等咨询
- 根据事前咨询,向市政府管理科(市政大楼3楼)提交3份道路自费施工批准申请表(以下称为申请表)。
(在10个开庁日内) - 在附加条件并盖章确认后返还两份。
- 将返还的申请表2份提交至多摩中央警察署交通课交通管制科。
(需要几天时间) - 警察署退回附有意见的申请表1份。
- 将从警察署返还的申请表原本及其复印件1份再次提交给稻城市政府管理课。
(5个开庁日内) - 道路自费工程实施批准书发放
2.申请表所需份数
3部
3. 可办理的日期和时间
开庁日的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
4. 关于程序期限
请提交附有警察署意见等的申请表,因此请考虑到警察署事务所需的天数,提前申请。
5.提交地点
东京都稻城市东长沼2111番地
稻城市政府城市建设部管理课管理科(市政府3楼)
关于申请表的制作
1.申请表
道路自费工程实施批准申请表的填写要领
- 如果申请者是法人,则在“地址”栏中填写主要办公地点,在“姓名”栏中填写名称及代表者的姓名,并在“负责人”栏中填写所属和姓名。
- 在“施工地点”一栏中,请详细填写地号,如果施工位置跨越两个以上的地号,请注明起点和终点。
- 请在“路线名称”栏中填写稻城市市长道路认证编号等。
- 请具体填写“工程目的”栏。同时,请在(临时・永久)中打勾。
- 请在“工程内容”栏中具体填写工种、数量等。
- 在“施工期间”栏中,填写实施施工的时间。
- 在“施工时间”栏中,填写施工的时间。
- 在“施工经营者”一栏中,请填写实际进行施工的经营者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请填写在紧急情况下也能联系到的联系方式。
2.附件
- 指南图(申请地点示意)
- 平面图 现状实测图(申请位置及边界图示)
- 结构图 记录了工作物、物件或设施的结构。
- 申请地点的现状照片(务必附上)
- 其他
道路恢复方法的说明等。
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 施工原则上从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和祭日不允许施工。
- 确保不妨碍一般用户的通行。注释:如果要封闭通行,必须确保有安全的绕行路线供任何人通行。
- 确保通行的安全性。特别是在上学路段时,要考虑安全性。
- 如果挖掘道路,必须当天恢复。注释:关于区划线也同样适用。
与施工相关的文件提交
提交着手届
在进行施工之前,请提交“道路自费施工开始通知”。
道路恢复的现场确认
如果挖掘道路,在恢复时也请整治影响范围,因此请务必与市政府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影响范围。
工程完成报告
工程完成后,请提交《道路自费工程竣工报告》。
工期延长
由于不可避免的情况,如果需要延长工期,请事先进行工期延伸的手续。
关于撤回的手续
如果已获得道路自费施工的批准,但之后不再进行施工,请进行撤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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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页面的咨询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管理课
〒206-8601 东长沼2111号,东京都稲城市
电话号码:042-378-2111 传真号码:042-377-4781
稲城市 城市建设部 管理课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