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便携式罐装汽油的人
更新时间:2021 年 1 月 6 日
为应对 2019 年 7 月发生在京都府伏见区的爆炸和火灾,颁布了部令(总务省令 2019 年第 67 号),部分修订了有害物质管制条例。此次改版后,将汽油装入容器后购买时,必须确认使用者的身份、确认使用目的,并制作销售记录。
可用于身份验证的文件示例
驾驶执照、My Number卡、护照或其他带有照片的公共机构发行的证明书 注:如果因大雨或台风造成地震、风灾和水灾,或长期停电,则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使用目的确认可以省略。
使用目的确认
确认“农机用燃料”、“发电机用燃料”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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