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收養通知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3 月 1 日

日期

通知後生效

通知地點

記者

養父母和養子女(如果養子女未滿15歲,則為養子女的法定代表人)

申報所需物品

  1. 收養通知(需要兩名成年證人)
  2. 前來檢舉者的身份驗證文件
  3. 個人編號卡(僅限持有該卡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也可作為本人確認資料。)
  4. 住戶基本台帳卡(僅限持有卡片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兼作條件證明文件。)
  5. 收養未成年人時,家庭法院的許可書(但是,收養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後裔時不需要)
  6. 有配偶的養父母或者被收養人單獨收養子女的,應當徵得配偶的同意。

可用日期和時間

開放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備註:節假日上午8:30至11:45和下午1:00至5:00增加。
節假日開放日和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只受理“保管”。
注:支行不受理戶口申報。

關於本頁的諮詢

稻城市市民課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