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領養通知

最後更新時間:2024 年 3 月 1 日

時期

經通知後生效。

通知地點

通知者

養父母和養子女(養子女未滿15歲的,養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您需要什麼通知

  1. 收養通知表(需要兩名成年證人)
  2. 前來檢舉者的身份驗證文件
  3. 個人編號卡(僅限持有該卡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也可作為本人確認資料。)
  4. 住戶基本台帳卡(僅限持有卡片並希望變更資訊的人。兼作條件證明文件。)
  5. 收養未成年人時,需要家庭法院的書面許可(但是,收養您或您配偶的直系後裔時不需要)
  6. 養父母有配偶或被收養人單獨收養的,應徵得配偶的同意。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時間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點 註:公眾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11:45 和下午 1 點至下午 5 點。除上述時間外,申請將在市政府夜間值班室受理。 。
如果辦公室在假日或市政府夜間值班室開放,則僅接受「押金」。
註:分所不受理戶籍申報。

有關此頁面的查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課電話: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