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市

领养通知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

时期

经通知后生效。

通知地点

通知者

养父母和养子女(如果养子女未满15岁,则为养子女的法定代表人)

您需要什么通知

  1. 收养通知(需要两名成年证人)
  2. 前来举报者的身份验证文件
  3. 个人编号卡(仅限持有该卡并希望变更信息的人。也可作为本人确认材料。)
  4. 住民基本台帐卡(仅限持有卡并希望变更信息的人。兼作身​​份证明文件。)
  5. 收养未成年人时,家庭法院的许可书(但是,收养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后裔时不需要)
  6. 有配偶的养父母或者被收养人单独收养子女的,应当征得配偶的同意。

可能的程序日期和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 点 注:公众假期上午 8:30 至下午 11:45 和下午 1 点至下午 5 点。除上述时间外,申请将在市政府夜间值班室受理。 。
如果办公室在节假日或市政府夜间值班室开放,则仅接受“押金”。
注:分所不受理户籍申报。

有关此页面的查询

稻城市市民部市民课电话: 042-378-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