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綠地面積
更新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生產性綠地是系統性地、永久保護都市化地區農業用地、有利於形成良好人居環境的都市規劃體系。稻城市指定了430 個地區、約 93.31 公頃的生產性綠地。 (稻城市通知第1號,2020年1月1日)
一旦被指定為生產性綠地,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固定資產稅、遺產稅),但需要妥善管理和保護農業用地30年,並且需要按照規定妥善管理和保護農業用地。
請您熟悉生產綠區制度,並在申請指定前與家人協商。
稻城市城市規劃設施地圖/稻城市生產綠地地圖(2020年3月製作)(PDF:2,935KB)
證書頒發
關於"是生產性綠地的證明書""納稅緩期的例外申請的耕地的適用證明書"的發行看城市計劃證明的頁。
關於稻城市生產綠地指定內容的變更通知
生產綠地指定內容的批號、地塊面積、所有者等有變更時,請通知我們。
提交購買報價後無需通知更改。
1) 指定生產性綠地的標準(生產性綠地法第3條)
2017年6月,修訂了《生產性綠地法》,各市製定法令,生產性綠地的最小面積將從目前的500平方米或以上降低至300平方米或以上。
2) 生產性綠地指定申請(生產性綠地法第3條)
稻城市每年一月都會接受生產性綠地指定申請。
2020 年指定申請(計劃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公佈)將於以下日期接受。
2020年1月6日星期一到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指定為生產綠地有要求,如一組需要300平方公尺或以上的面積,因此請事先與城市規劃科協商。指定申請表可於城市規劃科窗口派發。
另外,以前被指定為生產性綠地的農業用地等可能會被重新指定,因此請向城市規劃課諮詢。
3)生產性綠地管理(生產性綠地法第7條)
有權使用生產性綠地或從生產性綠地獲利的人必須將生產性綠地作為農用地等來管理。
此外,土地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也可以成為生產綠地的主要工人。
稻城市還設有「農業志工製度」、涉及農地租賃的「農地與農戶匹配支援事業」等製度,請聯絡我們。
4) 生產性綠地內活動的限制(生產性綠地法第8條)
在生產綠區內進行建造(90平方公尺或以上)或開發需獲得市政府許可。
此外,只有在農業所需物品的設置或管理不會導致生活環境惡化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許可。
例)溫室、農具存放區、水果分選區等。
在申請許可的時候,請事前和城市規劃企劃課商談。
5) 購買生產性綠地的請求(生產性綠地法第10條)
生產性綠地的所有者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向市政府申請購買(生產性綠地註銷手續)。
・被指定為生產性綠色區域後經過 30 年時 ・主要工作人員死亡時 ・主要工作人員出現故障無法進行耕種時。)
在進行購買報價的時候,請事前和城市規劃規劃課商談。
指定生產綠地系統
指定生產性綠地制度是對指定30年的生產性綠地,每10年延長指定期限的製度。對於已指定30年的生產綠地,除非該生產綠地被指定為特定生產綠地,否則繼承稅納稅寬限制度不能適用於下一次繼承。此外,固定資產稅和城市規劃稅可在五年內與住宅用地同級徵稅。
關於1992年和1993年指定的生產性綠地
對已申請並批准劃定為定點生產綠地的農田,分2020年1月1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月1日三個時期定為定點生產綠地。
關於1997年和1998年指定的生產性綠地
特定生產綠地意向確認書(首次)及指定申請表將於2020年12月下旬郵寄給相關人士。
申請指定前請諮詢您的家人。申請將在以下日期接受。
受理申請(第一次)
2020年1月6日星期一到2020年3月31日星期一
對於那些想仔細考慮的人和那些在第一次接待時沒有收到答复的人,我們將在2020年夏季前後多次發出和接收通知,所以請不要驚慌,並與您的家人仔細考慮此事。
已指定30年的生產綠地(未指定為特定生產綠地)
您可以隨時提出購買報價(取消生產綠區的程序)。
即使指定生產性綠地已過30年,生產性綠地的地位也不會自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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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都市都市建設部城鎮建設計畫課
東京都稻城市東長沼 2111
電話:042-378-2111 傳真:042-378-9719